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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要刻意討所有人喜歡】
受人歡迎是好事,但請不要刻意討人喜歡,尤其別奢望「每個人」都喜歡你。
真要說起來,「喜歡或討厭」終究取決於別人,對此抱著期望只會讓你心驚膽戰地看人臉色過日子。
若想討所有人歡心,心力就會漸感交瘁。
我們為什麼想要受人喜歡呢?
因為「怕惹人討厭怕得要死」。
有些讀者可能會認為:「怕得要死會不會太誇張?」
實際上被人討厭不會導致喪命。
但會有這麼大的恐懼感其來有自。
請試著回溯到人類發展出心智的狩獵採集時代並思考一下。人類並不是體能優異到足以獨自生活的動物。我們要加入團體並互相幫助,這是在嚴苛環境下存活的唯一方法。
一旦被趕出團體,也就代表著「死路一條」。
「那傢伙根本派不上用場!」「少了他也沒差!」「他會破壞團體內的和諧!」人們對這類閒言閒語自然很是敏感。
我們是很在意別人眼光而活的古人子孫。
害怕被討厭可說是人類的本能。
那麼,難道我們非得為了討人喜歡而戰戰兢兢過日子嗎?
沒這回事。人會透過理性思考而擁有能夠克服恐懼的能力。承認這種自然產生的恐懼感,並靠理性來戰勝它十分重要。
心理學家羅傑斯(Carl Rogers)提出一項「二七一法則」,在十個人當中,他們「對你的看法」可分為三類,比例如下:
.兩人……和你志趣相投(喜歡你)
.七人……不喜歡也不討厭你(漠不關心)
.一人……和你合不來(討厭你)
首先,在十人當中,有兩人和你很合得來。
即便你如實做自己,他們也會無條件認同你。
接著,有七個人並不特別在意你。
問題在於十人中那一個和你完全合不來的人……。
即使你釋出善意,對方仍會覺得「那態度很令人火大」而討厭你。
他們不會無條件接納你,也不會無緣無故討厭你。簡單來說,只要給他們好處就喜歡你、造成他們損失就討厭你。但我建議各位別想著:「既然這樣那就只能為了被他們喜歡而努力了……」刻意博取那七個人的好感。
因為刻意獻媚本身就是會招人討厭的原因。
當你做出討好和拍馬屁的行為,對方會直覺地知道你「想引出他的好意」。人會對於他人想控制自己的判斷一事感到不快。因此,別想著要討人喜歡,做自己才是上上之策。
不要去想著「想被所有人喜歡」。
就算不這麼做,也有兩成的人喜歡真實的你。
至少,請別在意無論如何都合不來的那一成的人。只要克服「不知道別人會怎麼想自己」的恐懼,將能增加內心平靜的時光。
總結:別刻意討人喜歡,珍惜那些自然而然志趣相投的人。
《停止職場內耗,遇事不心累的靜心思維》.片田智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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