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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的自由,到底是什麼呢?
人們總說:「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若為自由故,兩者皆可拋。」
那麼,如果要為自由下個定義,大家會怎麼說呢?
如果按照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,關於自由的意義,有如下兩種:
1.依照自己的意志行事,不受外力拘束或限制。
2. 指在《憲法》上或法律保障不受國家或他人干涉的權利。
若是按照第一條解釋,那恐怕沒有人是真正自由,或者該說,沒有生物是真正自由的
即便覺得自己並未受到外力的限制,但只要活著,只要必須得吃喝拉撒睡,那我們就不能算是真正的自由
只要擁有色身,我們就不是自由的
森博嗣其實也看透了這一點,認為我們人都是活在支配中的,除了來自自己身體的支配,還有來自外界甚至對自我設限的支配
受到身體的支配是迫不得已,畢竟要活下去,我們就必須要吃、要喝、要睡
受到來自外界的支配則有些是可以擺脫的,只要有所察覺,就可以去反思,那些來自外界的要求、規定真是理所應當的嗎?真是必須得那樣做不可的嗎?他還指出,有些讓我們不自由的支配甚至是人們心甘情願要求來的
因為人是群居的動物,若沒有可遵守的指標,我們反而會心慌、不安,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,所以有的時候,我們會主動、自願處在支配之下
當然也有些來自外界的支配是怎麼也無法擺脫的,例如法律的規範或是公司規範等
可是這也是我們心甘情願以小小的不自由去換取更大的自由
而在所有讓人不自由的支配中,就屬來自自己的支配最棘手,因為那很有可能是我們無法察覺到的信念,我們早已習慣將之奉為圭臬,卻沒有發現正是這些自以為是的信仰與成見,才讓我們綁手綁腳的不得自由
在《創造自由,自在生活》這本書中,森博嗣就從各個面相談到了自由、談到了存在於生活中的各種束縛
有些可能是我們從未想到過、經他當頭棒喝才幡然醒悟的;也有些是我們早就意識到,經他提出又更覺心有戚戚焉的;當然也有些意見可能不是我們所能贊同的
但他說,在這書中所談及的所有觀念、想法,都無所謂對錯,都只是一種看法,只要那樣做能讓你覺得自在、開心,那麼那樣的生活方式就是好的
一旦去糾結著非要那樣才是對的、這麼做就錯了,結果就又是陷入了不自由中
我們只要有察覺到自由的價值就好,只要有察覺到自由的價值,就能比現在更享受人生;而若是自由的人增加了,或許社會就會變得更容易居住、生存;若是居住在這樣社會中的人會感到快樂,而那樣快樂的人增加了,世界或許就會變得更加平和
森博嗣就是心懷這種想法來寫這本書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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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創造自由,自在生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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