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謝 謝瑞龍法官 為「世茂出版」的新書:『壓力鍋下的孩子』為文推薦。
謝瑞龍法官多年少年法庭經驗,本身有三個孩子,其中一人為情緒障礙的孩子。人生經歷豐富,謝法官的求學過程刻苦,值得效訪。以下全文轉貼謝法官的演講。
專題演講:『法律人生涯規劃系列講座—法官之路』
日期:中華民國95年4月17日下午七時
地點:中國文化大學大成館101教室
講座: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 謝瑞龍法官
今天很高興能回到母校來,和大家談一談我求學的歷程。以前我在這裡讀書,根本沒想過,有一天我會回來這裡,分享我的求學歷程。我是民國七十八年進到文化法律系夜間部,當時的夜間部是設在吉林路的大夏館。誠如許教授講的,我是考上一些考試,不過我個人的求學歷程跟各位有點不同,所以應該讓我從小開始談起。
放牛班與學徒的中學生涯
我讀國小時,成績不是很好,從小在家裡就不受重視,所以國小畢業就到台中當學徒,工作兩個月以後,老闆問我:「你真的不讀國中了嗎?」,我跟他說:「有點想要讀,但是又有點不太敢讀。」因為父母叫我來學功夫學手藝,後來快要開學的時候我還是回去了,我的家鄉是嘉義縣溪口鄉,於是繼續就讀溪口國中。國中時是讀放牛班,因為沒有想到要升學,所以國中畢業第二天,我就到台北縣新莊學車床,學習車床十個月,又到苗栗去學習陶藝,學了兩個月後再到新竹去學習木工製造紅木彫刻傢俱,當了二年多的木工學徒出師,一直到國中畢業後三年,才有機會去讀新竹市光復中學補校商科,當時我根本沒有想過自己將來會讀大學,何況是讀法律系,好不容易離鄉背景半工半讀把三年的補校讀完,取得同等學歷結業證書後,就入伍當兵去了。
生命中最大的瓶頸—傘兵
當兵那段期間,我認為自己命運很慘,居然去當傘兵(空降部隊),現在的傘兵已改為志願分發,我是民國七十五年去當兵的,那時候當了傘兵,感覺自己蠻倒楣的,體格也不怎麼好,怎麼會當傘兵呢?只因為我當時沒有近視,視力很好,一邊是一點六、一邊是一點五。我生命中遇到最大的瓶頸,就是當傘兵,因為當兵兩年裡,我總共包了兩次白包,就是有兩個人跳傘死掉了,所以要包奠儀。好不容易,傘訓五次跳完了,都平安無事,但這兩年內可能還要參加一些演習,像是漢光演習我又跳了四次傘,當兵那兩年真不好過,家裡是種田的,也沒有什麼政商關係可以把我調到別的單位去或不用參加演習。
黎明乍現
在生命最困頓艱苦的時候,我發現那也是黎明的乍現、太陽光將要出來的時候。我是在那時初萌思考生命、前途的問題,因為我貪生怕死,很想好好的活著,但是跳傘讓人沒辦法掌握自己的命運,因為一不小心就會像那些跳傘死掉的人一樣,一命嗚呼,也就是生不由己,想要求生都不一定可以。我告訴自己,如果能順利退伍,要讓生命過的不一樣。在快要退伍的那半年,我去買一些教科書準備考大學,那時候大學還很難考,錄取率很低。買了一些教科書、參考書,如國文、歷史、地理、三民主義之類的,還可以自修,但英文、數學就不行了,我還買一本國中英文參考書,內容很淺顯、小小的一本可以放在口袋裡,在當兵時利用操練空檔背單字及文法。
半工半讀考大學
其實我的目標不是考大學,我甚至認為可以考上專科就可以了,因為我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可以考上大學。等到七十七年八月我退伍了,一樣離鄉背景在新竹從事木工,白天當木工晚上去補習,在補習班讀了大概半年,那段時間,發現自己好像稍有起色,感覺自己也不是很差。講一個額外的話題,在剛退伍的一個禮拜,我堂哥他們帶我去新竹竹東找一位盲人摸骨的算命師,算命師說我會考上大學,我自己根本沒有設定會考上大學,他怎麼說我會考上?因為那時候才剛補習,距隔年的七月一日的大學日間部聯考,有十個月,屆時我會不會去參加聯考都不確定。加上我身為長子,我爸爸一直要我趕快結婚,還說:「我有一點錢,你要不要去租個地方來開工廠。」還安排與我一些女孩子相親(眾笑),其中有些還只國小畢業的學歷。經我一番周旋後,我爸爸說明年七月我大學聯考如果沒有考上就結婚開工廠好了。
父親的最後通牒
所以我白天工作、晚上補習,整個生活其實都是靠自己安排,包括補習班的學費都先欠著,一直到二個多月後,我領了承攬工作的工錢後,才繳費。那時我領得七萬多元的工錢,平均一天可以賺近兩千元,在民國七十七年,一天可以賺兩千元是很不錯的收入。所以我堂哥就說:「就算讓你考上三專或大學,一天可以賺兩千元嗎?」我回說:「不可能」。但是既然準備參加聯考,就去試看看。就這樣,那一段時間,非常忙碌,也很累,早上六點多就起來工作,到(下午)五點半趕去補習班,補習班回來十點再讀書到凌晨一點多才休息,幾乎每天這樣子。半工半補習努力半年後,日漸有功,感覺有考取機會,在農歷過年後,就把工作辭掉,找一個地方專心讀書。
發奮讀書進文化
那是我補校同學父親新建成在新竹香山的一棟店鋪,不用租就直接借我使用,那一段時間,我真的拼了。白天到補習班的k書中心,晚上十點回居處後繼續讀到翌日凌晨三點半才休息,那棟新房子還沒裝熱水設備,我就洗冷水,冬天也是洗冷水澡,以激勵心志。這樣的日子持續半年,在當年七月考試,日間部當然沒有考上,不過夜間部居然考取了,不過拼了一年,數學考零分、英文只考三分,數學及英文的分數,實在令人蠻挫折的(眾笑),但我又發現,這其實跟跳傘是一樣的,因為它讓我沒有退路,只能往前衝,既然英文數學那麼差,至少法律應看的懂吧!進到法律系後發現,嗯!這些都是中文,還看的懂
,雖有英文,不過只有一科英美法導論(眾笑望惠峰老師),就想說,這一科只要六十分過了就好,只要能畢業就好了,那時就像是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一根繩子或浮木一般,想把它牢牢抓住,因它是我往後的希望。
木工與大學生的變換
我們文化大學算是全國法律系的後段班,當時設法律系的學校只有七所,文化法律又是最後一個志願的學校,剛開始讀法律,完全沒有抱著可以考上法官或是律師的信心,只認為這是我人生的機會,而且是人生唯一的機會,因為父母依然逼我趕快結婚(眾笑),我只能靠自己自立更生,所以白天到板橋江子翠靠新店溪那邊的木工廠工作。白天工作只穿一條短褲,上半身打赤膊,那木工廠內空氣中彌漫木屑細末,工作時全身及頭髮上,不是黃色就是黑色的,因為那裡的木材有些是紅色的花黎木、暗紫色的紫檀木或黑色的黑檀木,都是很高級的木材。自己感慨「雞棲鳳凰食,牛馬同一棹」我白天在那邊工作,他們沒有把我當異類。但是我卻覺得白天雖然是木工,但到了晚上把頭髮撥一撥、身體洗一洗,又變成坐在教室裡的大學生,那種身分變換的感覺很微妙。在那種最困頓的時候,也是最激勵的時候,我這個人往往是這個樣子。
每日背五個法條奠下基礎
木工廠工作快一年,約在大學一年級要放暑假的時候,大概在六月間,我遇到許教授(惠峰老師),他是我的貴人,我整個人生契機都在他那裡產生微妙的變化(惠峰老師笑)。那一段時間,我一樣常讀到凌晨一、兩點才休息。就在木工廠工作那時候,想到一個方法,就是白天工作到中午十二點,休息到一點半才上工,就利用其中半小時背五個法條,我的民法總則是從哪裡背起來的。我是怎麼背條文的?就是把條文唸出來,我一條也不多唸,就五個條文,每天中午休息躺在工廠地板上拿著小六法念著條文,一直唸著,我的法律啟蒙就是從背法條累積而來的。在那邊工作十個月後,發現已經背到整部民法及刑法了,就這樣一直累積,那時候一年級的課程還沒有債總及刑總,只有民總及法緒,我幾乎都偷渡的先背,所以民法總則一百五十二條早就背熟來了,就是靠那一段時間每天午休躺在地板上背五個條文,晚上回租處後,繼續看一下條文,因為在木工廠工作時沒辦法思考,就直接記條文。那時完全沒有人可以指導,我告訴自己,法律條文都是中文字,可以先背起來。而背條文其實不是死記條文,是要舉一些生活上的例子去涵攝,記了以後還會忘記,因此就一而再,再而三的讀法條,每天累積累積,漸漸越來越熟悉,一年下來,無形中記了不少條文。
克服自卑感
我不知道自己在累積什麼?因為我是一個很自卑的人,我的自卑來自於農家子弟及講話時的台灣國語,剛開始讀法律,就有親戚說,像我這樣字不正腔不圓的,怎麼可能當律師或法官!自己也認為有道理,沒有錯啊!人家那些法官、律師說話一定都是京片子,我的口才怎麼去擔任這樣的法律工作,這個觀念一直存在。還好一年級時遇到一位老師,他的台灣國語比我更嚴重,聽說他也是嘉義人,當年在文化大學圖書館很認真準備國家考試,後來考上司法官,及律師榜首,當時律師是很難考的,錄取人數是個位數,那位老師,口齒那麼台灣國語,但律師業務依然做的很好,他曾擔任文化校友會的會長,我暗想他都可以將律師業務做的那麼好了,我幹嘛自卑?因之,我的自卑觀念到了一年級下學期就改過來了。
紮根讀書水到渠成
說到讀書,我是沒什麼遠大志向的人,一切就像是水到渠成般,包括現在當法官也一樣,我也沒有遠大目標,認為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就好了,以後會怎麼樣就怎麼樣,我的想法就麼簡單。七十九年五、六月間,我發現法院書記官考試,只要高中畢業就可以參加,想以補校結業的高職同等學歷文憑去報考,就辭掉木工廠工作。當時我租屋在三重一個頂樓加蓋的小房間,白天就到三重中正堂的圖書館讀書,不久就在這裡遇到許惠峰教授了。我是一個很卑微的人,但卻很受老天眷顧。
虛心求問遇貴人
會遇到他,是因為當時我整個讀書進度已經超前了,在準備書記官考試時,看戴東雄等合著的親屬法,不懂其中的論述,就在三重中正堂想找人詢問,在圖書館裡,座位上放一大本六法全書的都是學法律的,我看到有一個人走出圖書館來,身材跟我差不多,他帶著一付很深厚的眼鏡,那時候我還沒有近視。因為我親屬法看不懂,而且課本後面還有附判例,我怎麼想都想不通。所以我就跑去問他說:「你是不是讀法律的?」其實我知道他是,因為我早就瞄準目標了,我說要問他一個親屬法的問題,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,先問我說「你讀哪裡的?」我跟他說是讀文化夜間部法律系,他就說:「喔!文化的喔,那邊也有一個文化的,是你們的學長,名叫許惠峰。」後來才知道我問的那個人是台大的,他後來 在八十年應屆考取律師榜首、司法官第十名,報名台大、政大、中興、輔大四所研究所全都考上,當時我當然不知道他那麼厲害,只是像簽六合彩中頭彩一樣的讓我碰到了,就因為他與許教授是成功高中同學,過了幾天,許教授出現了,他就介紹許教授(許惠峰)讓我認識。其後得知我和許教授是嘉義同鄉,當然就人不親土親攀親帶故熟稔起來,機緣就是這麼巧妙。當時我詢問的那個人是台大法律系的王本源,我發現台大法律系的學生好認真!白天在學校唸書,沒課時就到圖書館讀書,每天都讀到圖書館九點關門才離開,連假日也不例外。我想,連台大的學生都這麼用功,那我們這種後段班學校又夜間部的學生不用功怎麼行呢?那時萌生『人一能之已百之;人十能之己千之,苟能此道者,雖愚必明,雖柔必強』的想法,若可以這樣,至少可以補不足的地方。
見賢思齊加倍用功
我的貴人就是指他們,人家都這麼認真,而我所讀的是文化夜間部法律系,不認真怎麼可以,所以就想拼了!拼了!於是我不再去工作了,那一年我跟爸說我要去考書記官,我爸說:「你趕快回來結婚比較實在了啦!」記得當時書記官考試在十月,那時大二才剛開學,我已經把民、刑法還有訴訟法都讀完了,而且我重視背條文,因為我認為自己比較笨,如果把條文背起來就偷偷贏他們了,我把自己當作是最笨的人。那個時候我有一些座右銘,像『鴨子划水』表面很自然,但是事實上雙腳很用力在水面下滑水,別人都沒察覺,但是當我到達目標,事後別人就會嚇一跳。事實上我的同學也不知道我白天那麼用功讀書,我真正用功讀書是辭掉木工廠的工作之後,從準備書記官考試開始,那年許教授也在準備考書記官,那時候他三年級,當年他考上了,而我只差錄取分數零點八分,雖差一點點,還是落榜。但是在隔年八月的普考戶政,我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,才準備了三個禮拜,居然考取了。從那個時候起,我爸爸就發現,耶!孺子可教也。但是他還是逼著我趕快結婚(眾笑),他說你已經有工作了,要趕快結婚,當時普考錄取資格可以保留一年,我想繼續讀一點書,而且書記官考試也只差零點八分,雖然落榜也是全國第六十八名,因成績單角落有以鉛筆標示六十八,自我解讀是第六十八名,所以想再給自己一些時間讀書。
關鍵的一年
那一年其實也是關鍵,那時候沒日沒夜的讀書,印象中都讀到凌晨一、兩點的,要跟各位補充的是,所謂沒日沒夜的讀,是要很精進、很認真、不想睡覺的讀,若是發呆,發呆到三、四點也沒有用,一定要起那種奮發的心。我當時運氣好,遇到許教授他們,後來我們越讀越多人,成員中有台大、中興、輔大及東吳的,後來變成一群人,事實上我們一起讀書只持續一兩年而已。好處是說當讀書累了,可以到圖書館外聊天,聊讀書心得或是一些考試的、補習班的或是台大等出題老師的獨門暗器,大家一起來討論,我這個人比較笨,所以問題很多,大家提供各自解,彼此獲益就多了。
法學實力突飛猛進
那一段時間,我的法學程度提升很快,我覺得,真正認真讀法律,兩年就夠了,半年就可以有顯著的成長,大三時我發現,我程度有機會考上律師或是法官,不是說都沒有問題,但至少我知道律師應該沒有問題,因為我該讀的都讀光了。那時候有一些老師,課堂上會考問同學,像民訴的老師,每次他上課問問題,同學答不出來,但是我大都可以答的出來。到後來,老師有問題,同學就直接說『問謝瑞龍…』聽同學說,我沒來上課的時候,老師還會問謝瑞龍呢?所以後來我如果有事情不能來上課,都會先跟老師報告一聲。那個時候,讀書讀到有一種成就感,那種成就感來自於老師和同學的肯定,因為老師問的問題,不是課本有的,就是五南六法精編後面附的資料會有,我都早就讀過了。也有同學因某科段考分數比我高,以此而得意洋洋向家人炫耀。大三上學期,我已將大學全部法律課程都讀完了,所以那個時候我就開始讀每一科的爭議問題,如王澤鑑的民法爭議、蔡墩銘的刑法爭議問題,楊建華的民訴爭議…等,通通都讀完後,接著讀考古題,包括律師、司法官、研究所的考古題,讀完之後,再來就是讀補習班的重點整理。
重點摘要與整理
我讀書有一個習慣,為了把讀過的東西記下來,所以我就會用簡單的幾句話,把它寫在法條的相關位置。一般來講,我只會在相關法條上寫相關學說,有甲說、乙說、肯定說、否定說,然後我會在下面括號,例如林山田哪一本書的哪一頁,目的只是讓以後方便查閱。法律是社會科學,社會科學本身就是一種相對價值,所以立法者在修訂、增訂法條,只要二分之一的人同意,它本身就是一種多數決,不是全都放諸四海皆準、處之萬世不變的。法律是一直在修改,以符合社會的潮流,我想這些法律既然是相對價值,所以對於甲說或乙說,只要理解就好,只要知悉那些比較有名的出題教授主張的學說的大概就可以了,以免吃虧。但若考題出來,還是寫實務見解最穩,所以我在大三把所有的書都讀完了之後,我就做重點整理。整理一般來說,一本書只看一遍,不必看第二遍!看兩遍太多了,看一遍就要把這本書重點整理下來了,比如說刑法,不管褚劍宏、蔡墩銘或是林山田這些教授所寫的內容大致上相同,除了一些學說上的不同外,其他如構成要件、條文的解釋上,都是差不多的,所以那些東西不用去記,而是要記學者彼此不一樣的看法。我每看一本書就會記下爭議問題摘要,我是把它記在我的五南精編六法上,那個律師狀元王本源也使用這本工具書,我是學他的,我把那些不同爭點寫在那本法典所列法條的適當位置,甚至浮貼其上,所以書本只要讀一遍就好了。
倒吃甘蔗考上書記官研究所
我在二年級暑假過後又參加書記官考試,那一次錄取七十名,我的分數距最低錄取分數差零點六,是第七十八名,還是落榜了。因之前普考戶政錄取的關係,心情還算穩定,後來我普考資格保留一年也快屆至了,我想糟糕了,到底要不要去上班呢?但有得必有失嘛!後來想一想,我現在讀的正熱而已,至少將來書記官考試我應該會上吧,若考上了,畢業後還可以去當書記官,不用重操舊業當木工,被親友恥笑。所以就沒去任職,放棄普考錄取資格,我父母覺得很可惜,本來一個木工可以去當公務員,現在又沒有了,就像那個仙度麗娜的魔法沒有了,又變成灰姑娘了一般。那時候的心情,讓人更加奮發,發現自己更沒退路了,既然選擇不去工作,我只能往前衝!雖然那時三重戶政事務所還有缺、中永和好像也有缺,但是我沒去,這就是一種機會成本。後來,大三暑假後,真的考上書記官了,這次是第十九名,自己也覺得不錯了,心理很穩定,想說不管怎樣,畢業後還有頭路,至少我還能去當書記官,那一年的感覺像是在倒吃甘蔗,漸漸有收穫、收網的那種感覺,因為我已經把大學的課程包括什麼爭議問題、考古題都做完了。也是在那時被選為華岡青年,主要是因為我考上普考跟書記官,還有我大學的成績也不錯了啦,二年級以後,幾乎都是八十五分以上,是以第三名的成績畢業。本來想說研究所考不上了,所以我只有報名兩所,就是文化與東海,到後來居然研究所也被我考上了,主要是因為兩科很高分,就是民法八十九分、民訴九十二分,靠這兩科才上來的,所以說有倒吃甘蔗的感覺。
應屆考上律師
法律系畢業後,一邊讀法律研究所,同時準備國家考試,對於能否考上司法官我不是很有信心,加上經年累月的k書,把身體都累壞了,考司法官時從考場回來吃完便當才晚上六、七點,卻沒有體力讀書準備隔天的考試科目,直接躺平睡覺,隔天一早起來又跟讀書會的同學一起搭計程車到考試院的考場應試,由此我發現考試前的一個月真的要好好注意身體,不要像我這樣,考到連要去考試的力氣都沒有了,結果距錄取分數差了零點四分而落榜,翌年才考上。再過一個多月接著律師高考上場,我利用這段期間充分調整體能狀況,每天去跑步,律師高考時我的體能狀況已稍有改善,我是應屆考上的,我們那一年是錄取比較多,約五百多名,我是考第六十七名。我們平常雖努力讀書,但是體能是非常重要的,你們一定要在考試前調整好自己的體能,要常常去運動,讓體能保持最佳狀況,不要像我這樣,考司法官時整個人都垮了,真是為山九仞,功虧一潰。
讀書會引領成功
講到這裡,再跟各位聊聊讀書會,我們那個讀書會,總共考上七個律師、六個法官、五個研究所,當然我跟王本源是三榜,就是法官律師研究所都考上,這是我們讀書會努力的成果。準備考試期間,大家都是窮學生,我們幾乎都一起去吃自助餐,我大都點二十五元菜而已,只叫半碗飯,沒想到兩年的時間而已,大家都變成研究生、律師、司法官了,讀書會中沒有考上的大部分是後期才加入的,我們最初的那一批人,幾乎都考上了。許教授(惠峰老師)很厲害,他是畢業隔年就考上律師了,我跟許教授說,他從美國拿到博士學位回來文大教書,要帶你們組讀書會,尤其是以法服為基本單位。因為在民國八十三年,我擔任律師,並去三重調解委員會作法律服務,劉教授(振鯤老師)也同去,那時有一位學弟,一直追著我問問題,已經沒有民眾來問問題了,他還一直問我問題,那時候我覺得這個學弟真的很用功。我考上司法官之後,等碩士論文撰寫差不多了才去受訓,那個一直追著我問題的學弟,也應屆考上司法官,就跟我同期受訓,他在司法官訓練所問我:『學長你知不知道我是誰?』我當然知道他是文化的,因為自我介紹的時候有說。他就跟我說:『學長我就是在三重法服的時候一直追著你問問題,一直到你去騎機車要走了,還在問的那一個學弟啦!』我覺得後生可畏,後來聽說這個學弟,以前文大圖書館開門前,他很早就去排隊佔位置了,整天都泡在圖書館k書,他就是這樣子的一個人。
紮紮實實不投機
於此,我有一種感覺,就是真正能達成所設定的目標與理想的,都是吃苦過的人,像台大的王本源,他是悶悶的,讀書讀到沒有時間出去玩,我們讀文大的人,是大學聯考中考的比較差的哪一群,不要說資質如何,至少當時運氣比較差,因此我們應該更加倍的努力!還有一個例子,就是說我當法官以後,我住隔壁村的堂姊兒子,他讀嘉義中學時,我堂姐認為我在當法官蠻好的,所以希望他兒子讀法律系,他兒子就在快大學聯考時跟我說,『他想考法律系!』,我就跟他說『好啊!讀的時候很苦喔,不然你無法脫穎而出』。後來他考上東海法律系,我剛好有一本鄭玉波的民法總則就送給他。後來他每次從台中回來,都會帶一堆寫在筆記本上的問題來請教我,一直問、一直問,當然我也像剛剛所說的一樣,告訴他讀書方法與精神。
我認為自己是最笨的人,所以選擇最笨的方法。我告訴他不要投機取巧,要是投機取巧的話,別人基礎很紮實,你空空的不紮實,尤其是現在國家考試這麼競爭,你一投機取巧,除非運氣好,否則不容易脫穎而出的,我要他不要祈求運氣,而是要靠實力。一直到他大學三年級,我告訴他你不用再請教我了,因為法律學說推陳出新越來越細,你的問題我已經沒辦法回答了。我跟他爸爸媽媽說:『你兒子將來考律師或司法官應沒問題,至少律師一定會上』,他爸爸媽媽都不相信,後來在他大三暑假就考上書記官,也應屆考上東海法研所,今年他通過司法官考試了。他考取司法官前還有一個波折,他爸爸年紀還算年輕只五十幾歲而已,忽然中風,他媽媽跟他妹妹也出車禍,屋漏又逢連夜雨,禍不單行。我媽媽跟我說,我姪子對他爸爸說:「爸爸你不用煩惱,只要我考上律師司法官,家裡的經濟一定沒有問題!」他的心情是這樣子的,越挫越勇,難怪能成功。
吃得苦中苦
我發現這個人,他遇到這些困苦,居然還這麼堅強。所以我就對我堂姊說,你兒子一定沒有問題的!他後他真的考上了。我覺得,對於求學歷程,要能吃得苦中苦,才能衝得上來。如果一直過著安逸的生活,競爭力相對也就會比較削弱。又有一個例子,同樣那個時期,一個讀國立大學法律系的,他四年級時,家人帶他來問我如何準備考試,我告訴他我是怎麼讀、怎麼考,就如跟我堂姐兒子說的一樣,但他沒全心全力準備,後來去當法官助理,到目前還沒考取,很可惜。
團隊讀書彼此激勵
從這些例子來看,我覺得讀法律,只要好好的用功,不出一、兩年就可以看到成績了,半年基礎就穩了,約兩年,所有的學科就可以讀完了。就如剛剛我跟許老師與劉老師說到,我感覺讀書會就像一群鴿子在飛一樣,一群鴿子在天上飛,比較省力,但是如獨自一隻飛翔,是無法飛太高太遠的,也就是說氣流對於飛翔是有影響的,一群鴿子一起飛的時候,氣流滾動較大,飛起來會比較省力。我想讀書會應該也是這樣子,尤其我們文化,我個人受到讀書會的益處較多,所以我認為你們應該參加讀書會,不要單飛、要一起飛。組一個讀書會,我的看法是五到十個人比較適合,而且要定期討論法律問題。讀書會有一些人是來沽名釣譽的,那種插花的心態不好,應該每個人都很認真,你看著我、我看著你,大家一起提升,彼此激勵,這樣才有用!
讀書計劃
讀書也要有計畫,我認為讀書如果沒有計畫,感覺會像在打空包彈,浪費力氣、浪費時間。讀書要有計畫,如何計畫呢?例如在這半個月,要讀哪些書,或是說在這三個月要讀哪些書。你要一次計畫下來,計畫固然重要、實行更重要,去落實去看看,自己是否照計畫進度在做。像我以前讀書計畫是分成三段讀,早上、下午還有晚上,當然晚上要上夜間部的時間就不算進去,但是寒暑假就有比較多時間,像我暑假早上讀五十頁、下午讀五十頁、晚上也讀五十頁,當然中間會睡半小時甚至到兩個小時(眾笑),因為持續讀書會很累,很想睡覺,有時身體不舒服,但我總是盡量去達成目標。這樣五十頁五十頁的前進,
一本書花個八天、十天就可以讀完了。一本書讀過一遍就不要再讀了,除非你是一種一本書主義者者,但一本書主義,在我的認知,只是說法律科目中以一本書為主要,其他為次要,不是說一本書一直在讀,亦即遇到問題的時候,以那本書為準查閱而已,而不是一直去讀哪一本書,因為光讀一本書不夠,其他的爭議題、考古題、實務的見解等都一定要看。
參加考試
再來,要去接受各種考試,有些人會說,反正等我畢業後再來準備考試,如果有這種心態,等畢業了已經慢人家好幾年,因為人家早就開始準備了,所以一些可以考的考試,如普考、書記官、轉學考試等,大可去考,頂多像我這樣,考上了不要去報到任職。考上了至少也是一種榮譽,自己用不到也可以讓別人用,如我自己,讓我爸爸可以向親戚朋友誇耀說:『你看我兒子多麼棒!』就是說考上自己用不到,還可以給老爸用。(眾笑)
如何準備考試
我認為要儘可能參加任何考試,因為每一次考試都會逼著自己去準備,每一次準備都會有一些印象留著,就這樣一直歷鍊,過程中實力就會不斷提升。考試的計畫有所謂大圈圈和小圈圈,還有最小的圈圈,這計畫不只在我身上有用,在我太太身上也很適用,就是說我太太參加高考,那時距離考試只剩下四十幾天,我發現她毫無頭緒,就幫她擬了一個讀書計畫,讀書計畫是每天要讀多少進度,用資檢驗鞭策自己,到考試前幾天剛好把應讀的所有科目與進度完成,她也因此考上了。我所謂的大圈圈,小圈圈是這樣的(謝法官在白版上畫了三個同心圓),最外面的那個圈圈是平常在讀的,一般設定這圈是半年,中間這個圈圈是只剩下三個月的時候在讀的;最裡面那個圈圈則是最後一個月在讀的。
考前的衝刺
我讀書的經驗是考試前半年,一定要把所有計畫中的書及科目通通讀完,依我過去的
經驗,如依照計畫準備考試,幾乎都可接近錄取門檻,我通過的考試就如前面說的,其餘
未考上如高考法務或書記官,都只差零點幾分。這種情形是考題出來都會寫,只是會寫程
度深淺而已,至少可以沾到一點邊,如果那一題見解很熟悉,就可以將分數拉的很高,有
的時候某一題不太會做,但剛好有大略看過,分數應不會太低,拿個十分也好。但是考試
前半年要把所有的科目都讀完,像書記官考試就只有那幾科,比較容易讀完。考試前三個
月,要把所有的科目再讀完一遍,因為再過三個月就要考試了,所以要再讀一遍加深印象
。再來,只剩一個月又要把所有科目再讀完一遍,就會越看越快了。我所說的讀完一遍,
例如把所有科目考古題做完一遍,把所有科目重點整理讀完一遍。剩下最後一個月再看一
遍,例如有八科,你要分配好時間,三天讀一科或是一天讀三科都可以。我的作法是一天
三科並進,一科上午、一科下午,一科晚上,這樣子交互的讀下去。一直滾一直滾的唸下
去,事實上到最後一個月看那些重點整理也就夠了。我準備國家考試的經驗是這樣的,半
年前要讀完所有考試科目,如果在三個月前又讀完一遍,考上的機會就很大了。然後這三
個月你要再讀完一、二遍,那你考上的機會又更大了!還有謹記考前七天要熟記法條,並
要把身體狀況保持好。
「書中自有顏如玉;書中自有黃金屋」
再來,我們讀法律我們的理想當然是淑世,讓這個社會更好,當然不管當司法官或教授或當律師等法律工作都是一樣的。法律的表徵就是正義,如法律規定是惡法就不是正義,這個惡法遲早會被立法委員被廢掉、不然也會被宣告違憲。學習法律除了伸張正義外,如有一天你考上了國家考試,對於你的生活,也有很大的保障。俗云「人生三大喜事,洞房花燭夜、他鄉遇故知、金榜題名時」以前我讀書常常在這樣寫「書中自有顏如玉;書中自有黃金屋」,當時我是這樣告訴自己的,我覺得自己蠻僥倖的考上司法官,事實上在這個社會,這樣子的薪資是不錯的,律師的收入據我所知也很不錯的。至於顏如玉呢?就要等到考上後再結婚了,這與還沒考上就結婚,擇偶條件當然不一樣,因為屆時身價會跟你的對象成等值,這是一定的,尤其是在司法官訓練所的時候,更是炙手可熱,剛分發到法院來時,一定很多人問你結婚了沒,沒有的話幫你介紹,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。我們雖一時比別人差,但是那沒關係,只要夠努力,那些在你前面的人有一天會被你追過,在你上面的人,有一天也可能在你下面。這一切都要看我們自己,想要的是什麼?當你想要的時候,只要契而不捨地努力,每一個人都有成功的機會!我的資質那麼差、也不聰明,都可以考的上,何況是在座的各位。
越冷越開花
在求學這一段時間,我們要好好做學生的本分,在這邊所學的法律,等到畢業了,就要到社會上去跟人家考試競爭,若說不參加考試,直接就業,把法律學的好的人,能調停解決紛爭,必然會受到同事的敬重,至少將來比較不會受到挫折。我認為法律人不要當溫室的花朵,要當那種凌霜雪才會越冷越開花的梅花,尤其是我們文化人,有很多學長在社會上表現的很好。我跟許教授說,我希望把能文化這個招牌擦亮一點,讓人認為說讀文化法律系也不錯,至少在全國法律系所裡面,剛剛劉老師給我看的資料共有三十六個系所,我讀大學時全國才只七所大學有法律系,目前我們至少要保持在七名內,我想有大家的共同努力,這個目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吧!我就講到這裡了,希望我自身的例子對各位能有所勉勵,謝謝。
發問時間:
Q1:請問謝法官你們當初在組讀書會的時候,讀書會的運行方式是有固定的討論議題,或是就讀書讀一讀有問題,然後大家來討論這樣的方式?
謝法官:
我是有聽過有固定討論一定的問題與進度這種方式的讀書會,但是我們沒有這樣子做,因為我們來自不同的學校,台大、中興、東吳…,除了東海沒有外,幾乎所有都有了,所以我們沒有這樣做。你們現在在學校讀書因為有老師帶,最好還有一定的進度跟範圍。
我記得我在我們學校組讀書會的時候,那時候也有讀書會,像許兆慶、林政佑、方柏勳、曾馨嫻等,他們都是高我一屆。在此之前,我一年級的時候,是呂偉誠跟李海龍他們,那時他剛考上律師及司法官,尤其是李海龍…
惠峰老師:
偉誠他好像我大三,他研二還是研三,還有那個李海龍他們考上的時候我剛好三年級,可以的話你三升四去考書記官,如果你考的上,那你之後一兩年你律師司法官一定考得上,不然也指日可待,應該都是這樣,我們那時候文化三升四考書記官大概都會上一個或兩個,那時候只有兩班嘛,那一兩個考得上的,下次一定考上研究所然後就是律師司法官,就好像是一個順序這樣下來。剛剛謝法官說兆慶那些人都是我的下一屆,很多都是雙榜。那時候很多法服的學長都會畢業或是畢業一兩年就考上,所以會帶成一種風氣,那時候會看著學長那樣讀,就像剛剛說的我那那高中同學一樣,我們那時候讀書讀到圖書館關門我們還在想說要去哪裡轉戰,轉戰到有開的圖書館,不是說圖書館放假我們跟著放假,所以剛剛謝法官說讀書其實蠻苦的,十年寒窗無人問,如果沒有十年至少像剛剛說的也要兩年培養實力。我敢這樣說如果你認真讀書讀個三年,你就一定會考的上。
謝法官: 惠峰老師:
謝法官:
我常常會這樣說,你要努力到別人都不知道,比如說我們讀書會讀到九點回家後,我回家後是會繼續讀到凌晨一、兩點。
惠峰老師:
這我可以作證,我不知道他那麼用功喔。(眾笑)圖書館讀完回去我就吃宵夜看電視,我都不知道他那麼用功,還有我今天才知道,他大一的時候就把所有的東西都唸完了,他今天講我才知道。我是大三開始才開始去圖書館開始用功,他認識我們的時候,剛好是我們最用功的時候。
剛剛都說苦的,我講一點甜的好了,許教授他很早就考上了,後來我們這一群人不是律師就是司法官,我們常到他家或王本源家去吃火鍋、買一些食物及啤酒聚餐。許教授比較早有車子,會載我們到處去玩。我的感覺是我們共苦過、在同甘的時候,感覺真的很好。
法律人要謙虛一點,再舉一個例子,就是那個律師狀元王本源,他之前已經是司法官第十名、研究所也已經考上四所,在考律師的時候跟我說:「瑞龍,你來板橋國中來幫我陪考。」那時候我不想去陪考,他說考試時希望有人幫忙買便當及看書包,因為考三天啊,我跟他說天氣太熱了,我不要去陪考。後來考完放榜,他居然不敢去保成看榜單,他看到很多人擠在那邊看榜單,怕落榜,不敢往前看榜,他就走下樓來,搭公車到考試院去看榜,到那邊才發現他居然是第一名,是榜首。考的那麼好的人,都怕自己會落榜了,我想如果我有去幫他陪考的話,那說不定榜首我還可以沾一點邊(眾笑),但是我要告訴各位的是,你看那麼認真的人,還是很孤獨的,在那時真是這樣「十年寒窗無人問;一舉成名天下知」
剛剛有人問讀書會要不要有個進度,我們是沒有這樣做,但是曾經我考上書記官的時候,我那個高中同學他有找我討論問題,他找我的時候,那時候我們是找一本林廷瑞老師的民法演習,一起討論,其實我是跟他討論之後我才知道自己的不足,讀書會的功能,不是說一定要考上什麼東西。我那個時候我在文化覺得自己讀的還不錯,那時候都考八、九十幾分的,法條也背的很熟,自己也覺得唸的還不錯,結果他跟我討論民法實例演習我才發現,他連民法後面家的定義都背的出來,平常老師教到都會跳過去,而這種條文台大的都還會記住,當然謝法官是例外,他一年級就看完了。所以常常會說你們在文化不能要求老師教你們全部,事實上沒有一個老師會教你們全部,謝法官就是一個例子,你們要自己去讀。我們那時候也考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種沒有老師會教的條文。所以我說讀書會的功用是說,當你跟他討論才會發現,他們台大的居然連這種條文都會,那可想而知,他一定知道更多我不知道的東西。那時候謝法官每天都在讀書,我讀書讀一讀,星期六還要陪女朋友。事實上一群人在讀法律沒什麼好聊的,一個人開始問一個法律問題,其他的就開始你一言我一語,可能我會覺得不是這樣,那就會回去開始找書,明天來就會把找到東西再拿出來講,因為你帶著問題回家就一定會去找答案嘛!找過印象就會深刻。還有就是說,你發現他比你行,你就會覺得你這樣不行,良性競爭,甚至訓練你的表達能力、思考能力、我想這些都是對你有幫助的。當然現在系上準備要作還是法服的讀書會,都是不錯的。還有當然要有準備,要先看書。我們以前在唸書還有人說他今天準備讀哪幾科,考試沒有說今年準備哪幾科的,考試每一科都要唸到,你要安排時間全部都要讀一遍。所以說組讀書會就是這樣,讓你切磋武器,你現在一年級、二年級看不出來,等你三年級,一問就知道誰的實力比較好了,有讀沒有讀的,還有一些常常來問問題的同學,他開學來問跟學期末來問就知道他實力不同了。剛剛說的讀半年就是這樣,你有讀書沒有讀書一問就知道了,看你問的題目就知道你有沒有把法條跟書本弄懂,最主要是這樣子。
Q2:讀書會的進度如果跟原本讀書的進度不一樣,有衝突的話,那應該怎麼辦呢?
謝法官:
我認為要兼顧,像我跟許教授唸書時都超前了,但是讀書會的進度還是要兼顧到,因為你們一個禮拜或是兩個禮拜才一次的集會,如果沒有準備的話,不太好。我剛考上的時候,我帶過一個讀書會,你們在許惠峰老師指導下,不管是要定一個進度,還是先說好要討論那些東西,比如說親屬法的那篇到那一篇,你所發現的問題,就拿出來討論,這樣子也是可以的。我認為不管黑貓白貓,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,對你有好處的才重要,我剛剛說的那些你不一定要聽,但我這樣走過來的,對我很受用,對你們不一定受用,但是你們要去調適一個對你們最受用的讀書會方式。有一個方法一定要,像群鳥共飛的道理一定要,因為你一個人沒有力量,你們一群人在一起才知道彼此,你們的競爭對手不是你身邊的人,而是那些台大、政大等很強的人,我從來不把身邊的人當敵手,眾人只是給你一點助力而已,重要的還是你自己。我們讀書會的交集,要有一個範圍,比如說我們這個禮拜討論民法親屬,問題不定、一個人提出三個問題;或是一個人出一題,但是要先準備,那些方式都是可以去準備的,或是我們已經把問題答案找好了才來討論,都是可以的,而且讀書會最好五到十個人,一群人彼此都很認真,兩三年後,實力一定不同,你的爸爸媽媽會因你考上而覺得很光榮,也會對文化有信心。你們要知道這一生不只這兩三年,但這兩三年可能決定你的一生走向,你們一定會離開學校到社會上去,你們將來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,這個觀念很重要!我以前讀書時一直有這個觀念,我在這裡唸書有冷氣吹,我在工廠工作是打赤膊耶,我不認真一點怎麼對得起自己,還有我父母是種田的,他們在那邊曬太陽,我是在這邊吹冷氣耶!所以我一直告訴自己要珍惜,要把握現在!我不是說非考上不可,只是一步一腳印很踏實的往前走,我甚至覺得只要有工作就好了,考上普考後我發現我還可以更進步、考上書記官之後我發現我不必馬上去工作,我還可以再成長,就這樣一直一直的成長上去,過去沒有去玩的那些機會成本,都是有對價的,那份有價值是因為我很努力的去經營那一段時間,也是因為那一段時間,我今天才有機會來這邊跟你們講話,如果沒有那一段讀書會的時間,我想我是沒有機會在這邊跟你們講話的。
惠峰老師:
再一次謝謝謝法官,我們知道每個人的歷程不一樣但是最後都有個交集,就是說我們都要認真唸書,當然他比我覺悟的早,我們那時候包括偉誠學長還有海龍學長都對我們多少有一點期望,我們發現在法服當時確實有哪多很用功的學長,三年級、四年級的學長在法服唸書,你們現在可能比較遇不到,我記得那時候我二年級,饒仁宏學長他四年級,他還跑去台大去看王澤鑑他用的講義是什麼,就跟去他用一樣的,當然他的筆記也作的很好,他也很大方的借我印借我看。當然現在補習班都整理的太好了,太安逸的環境你反而不知道那些資料得來不易,饒仁宏學長他跑去台大聽了一整學期,你看他肯割愛借我拿去印。當然跟現在補習班都不一樣了。我想不管你是怎麼樣的情況來到文化大學,一定有些原因、因果問題,但是四年後你想得到什麼果的話,你現在開始種什麼因,就會有所不同,重點是你有沒有這個心!
謝法官:
事實上你們現在早一點立志對你們的目標達成會比較快,不要等到畢業才開始想說要讀書,現在就可以開始唸書、今天就開始了,今天晚上就唸書唸到兩點再睡了(眾笑)
Q3:學長您說一本書看完一遍就要作重點,可是剛開始看一本書要怎麼知道哪些是重點?
謝法官:
一開始沒辦法作,大概要看到你把第一本書看完了,再看第二本就可以了。像我有辦法去作重點整理,是因為我對條文已經很熟了,因為條文是整個法律的架構,我們知道修法是修條文不是修學說,條文是綱,事實上所有的法律書本都在解釋條文,條文才是最重要的,而不是學說,這是我個人的看法,當條文都不懂時,學說怎麼讀呢?前提一定要知道條文怎麼說,知道條文怎麼去設定,也才能對這個問題提出學說的看法,並檢視這個學說,對這個問題是不是有直接的關係,解釋有沒有偏掉,我認為條文才是真正最重要的。
如果是要整理的話,先把第一本書看完,再看第二本時就可以整理了,因為你第一次看書完全沒有印象,等有基礎的時候就可以整理重點了。例如說刑法總則你已經看完一遍了,那你再看第二本書,你要在第二本書畫畫畫,第二本書比較重要的一些學說,你就可以把他摘錄下來了,你可以準備一本筆記本,像說一本刑法的筆記本,你就分章節把重點寫在裡面,或是說用便利貼,說實在的整理筆記,考上了就丟掉了(眾笑),真的考上就沒有用處了,就是那麼現實,但是如果每年都在炒,像炒飯一樣的複習這些考試科目,我感覺如這樣人的生命就太沒價值,每天都在炒同樣的東西,那東西今年在讀,明年又在讀,我的想那是會瘋掉的。
Q4:那如果看書的時候自己覺得很重要的東西,是要等到第二次整理的時候再背,或是邊讀就要邊背?
謝法官:
書會越讀越敏銳,比如說你這一科讀了好多本,像刑法我就讀了六、七本,在讀第一次時沒辦法記得,那是正常的,但是越讀會越敏銳,像刀子在磨一樣,越磨會越利,等讀到三年級時,你就會發現這裡有問題那裡也有問題,問題一大堆。所以我常說學習法律有三段論,第一個『見山是山』;其次是『見山不是山』;最後是『見山是山』,一定會經過這三段過程。什麼叫『見山是山』?比如說一開始讀法律,看到民法第一條會覺得就是這樣而已,但當你讀久了之後,你會發現這樣一個條文事實上隱含另一個問題,或是另一種法律規範的目的,或是法律漏洞等問題。當你發現問題而沒辦法去解決,那時候已經『見山不是山』,你已不再只看到表面而已。再來又是『見山是山』,就是說除了看到表面的一些東西外,也看到裡面隱藏的問題,比如說這個問題要修法解決或是法律的漏洞,你已經可以找到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,不管去找書還是推論。到最後來你會形成一種法理的確信,依著法理去推,如何才符合價值判斷或是正義原則,到後來整個就是法理的推演。學習法律一般都會經過這三個階段,我不知道你們現在到哪個階段了。
惠峰老師:
你剛剛說的我再補充一下,以前我在補習班上課,那個講師是現在台大的教授林鈺雄,他都習慣把六法拿去影印放大,他就看那一本,後來我就照他那樣作把法條放大,就一直讀法條,我記得你(謝法官)那時候也是一直讀法條,你說前一個月就是一直讀法條,因為所有的教科書不能超越法條作解釋,尤其刑法刑分,每一本書都在解釋法條,如果刑法三百三十九條,你就看法條作解釋,什麼是『詐術』、或是什麼是『強暴脅迫』,你把法條讀完再看這些解釋定義,當然解釋定義會有學說爭議,你把那些學說爭議,你就把他標示在法條上,看哪些地方有爭議,比如說『詐術』有爭議就標示在上面,看哪一本書有不同的見解,在那本書第幾頁,你讀法條就是要看這些爭議,不知道你要回去翻書,你要把它變成一種索引,以後每次讀一讀就會發現這裡有爭議,那想想不懂再回去翻書。所以剛謝法官說你不要花太多時間讀同一本書嘛,因為有些你早就知道了,有些也一定不會考,不要讀過又花同樣時間去讀第二次,所以我常常跟同學說你讀到一個地方後,你要知道你下次要從哪裡開始讀,在有限的時間內誰能帶最多的記憶上考場誰就是贏家,靠法條來記的好處是說,你當律師除非你馬上想到第幾條,雖然不像考試的時候一字不漏背出來,至少你知道法條在哪裡,不用再回去翻書去找答案。那剛剛謝法官講的,把讀書分三段讀的好處就是說,你一天唸五十頁,明天再唸五十頁、順便複習一下昨天的五十頁,這樣一直唸下來等於你已經複習了好幾遍,你的記憶力會很深刻,就像你犁田一樣,越犁越深。我覺得這個讀書方法很好,我想大概是這樣子了,讀書我們說的那麼多最重要的是你們
能不能力行,謝法官就是最好的例子!
最後讓我們再一次謝謝!謝法官來為我們演講。
後記:
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,也是紛爭的最後仲裁者,準備司法官考試固然艱辛,考取後雖可榮耀父母,卻也是肩負平亭曲直重責大任的開始。司法官有別於其他職位,是一項孤獨寂寞工作,社交及言行也受到高度的規範,這規範是來自於社會的要求及自我期許與自律。法官職司審檢辯中最重要一環,除法律專業能力外,更需具備廉潔與淑世情操。法官受人敬重與司法公信力的樹立是一體兩面的,亦即,法官受敬重司法公信力必然樹立,司法公信力樹立法官必受敬重。謹藉此機會將這些話贈予有志於司法之路的後起之秀,共勉之。【本文譯自謝法官之演講錄音,並經其修正潤飾而成】
附註:
本講題為謝法官於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本院少年法庭舉辦『攜手計畫親職座談會』
勵志講座中首次公開演說【本文經謝法官同意上網刊載】。
壓力鍋下的孩子──都是規矩惹的禍
世茂出版 2011年九月底即將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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