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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工學博士。
一位寫過三百本著作的散文小說家。
肯定自小就熱愛閱讀,是個書來就讀的小書蟲。
不,不,不。
你推想錯誤了。
他說,「我自小就討厭繪本,直到58歲戴上老花眼鏡才看清楚書上的字。國語課因為視力問題,讀不清楚課文,只好前一天默背。因而成為最討厭的一堂課。」
但是,這樣的他,原本最討厭書本,卻因緣際會地在小學四年級時,動手做了收音機,想要知道電波原理而問遍了身邊大人,沒人能提供答案,直到在圖書館的書架上尋到一本圖解電波的書。為了找到內心想望的解答,他以有限的字彙與薄弱的理解能力,生平第一次努力地閱讀一本書,從而享受到人類知識的廣闊,打開了眼界。自此只要動手做各種機械時遇到困難,往書裡總能尋到需要的知識,之後更在小小年紀考到了無線電技士的國家資格。
閱讀《讀書的價值》時,作者的這些顛覆我對於「閱讀」觀點的小小自身事、平凡又不凡的想法,讓怪獸芬小編抱著書讀到忘了時間。
我想著,自孩子們幼時的共讀.陪讀時光,常伴隨著我的不解與他們的不解。像是讀著以兒子熱愛的暴龍為主角的《永遠永遠愛你》末了,我哭得不能自己時;讀著女兒喜愛的圖畫復古又精美的《小仙子逛大街》,我總是不能感同身受時;讀著兒子喜愛的鹹蛋超人力霸王圖鑑時的恍神等,感覺像是兩三條平行線般的三人閱讀時光,這麼多年了,仍然像是個謎般地存在我心中。
原來啊。原來。
即使推廣閱讀,每個孩子都摸到了書,啟蒙點總是不同的。啟蒙的書籍也是不同的。擔任啟蒙角色的人也並不一定要是媽媽。我不自覺地呼出一口氣,胸口鬆了下來。
是啊,是啊。
我常常跟媽媽朋友們說,人生這麼長,孩子的貴人不見得只有我們嘛。讀完這本書,閱讀不閱讀,似乎也不是重點了。ㄟ,不是。這本書還是要說說,森博嗣本人體會的閱讀所帶來的寶藏呀。我覺得,重點在於,你,對於這個世界有沒有好奇心。你,對於人有沒有好奇心。你,對於你自己有沒有好奇心。
如果你剛好為了不喜歡閱讀,當不了文青而感到自卑,
如果你正為了孩子不喜歡閱讀而苦惱,
如果你正為了不知道該怎麼與孩子共讀而煩惱,
但,如果你剛好很愛閱讀,森博嗣的這本書正適合你與他對話。會很過癮的。看著文字,映照自身經驗,又把自己梳理了一遍。真的很過癮。
來,
這本書會給你一點想法,絕對是顛覆你目前為止對閱讀的觀點的。
《讀書的價值》,值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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