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個社會病態者(sociopath),俗稱反社會人格。無論是由於基因異常還是環境因素,我的病是現代心理學家所謂的反社會型人格障礙(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),在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》(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DSM)中屬於「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」,診斷要點是缺乏良心自責,習於欺騙,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。對於我的反社會,我喜歡定義為反應我個性的一組特徵,但別因此定義我。我通常不受不合理情緒的糾纏,我是有策略性的,精明的,聰明的,有自信的,有魅力的,但對於他人的困惑和情緒的社交訊息(social cues),我卻無法適切反應。心理病態 (psychopathy) 與社會病態 (sociopathy) 在臨床上始終糾結不休,現在兩者已廣泛交叉使用,然而在學理上兩者的區分是基於遺傳學、侵略性等因子。我選擇自稱為社會病態,是因為psycho這個字在大眾文化中有瘋子的負面涵義。或許我有病,但我可沒瘋。
每25個人,就有一個反社會人格者 !
你是否成為犧牲者卻不自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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