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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不久前的幾個世紀,美洲和歐洲並非伊甸園,兩者都生長著無數的灌木叢和森林,令人生懼的蠻荒大地也是凶蠻野獸的樂園。栽種和儲存食物是一件日復一日、消磨生命的任務,這些土地是如何變得可以農業耕作的?以及為什麼—至少在西方—我們的早餐會吃火腿和雞蛋?
  如果可以回到過去,我們所找到的食物會跟現在的完全不同。肉會很硬而且煮過頭,菜會又大又無味,魚大概會又老又臭,麵包吃起來像在啃紙,還有奇怪的東西懸浮在果凍裡。日常生活用品也不會一樣。這對已經習慣了生活在現代、有多樣性選擇的我們來說,那個時代的生活實在過於乏味了。
《開箱歷「食」:食物的遠征如何改變人類飲食,定義文明》.德魯.史密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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