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十幾年前,我因為〈finale〉這首歌而成為L’Arc~en~ciel(彩虹)的歌迷,從此便開始了對他們的追逐
但其實,有很多時候我都覺得這樣追逐著他們的自己很可悲
不論是守在MTV台前等著他們的近況、專輯介紹;還是努力上網搜尋所有他們的相關消息;抑或買了一堆演唱會的DVD、寫真集等,這些行為都讓我覺得自己是愚蠢的
在佛教中有所謂的八苦,其中對於彩虹的喜愛、追逐就屬於愛別離苦(當他們來台灣開演唱會後就捨不得他們走)與求不得苦(因為沒有機會能常常親眼見到他們耳聽到他們的聲音)
因為對於他們的執著,所以為我帶來了痛苦
可是,我並不想要這樣的痛苦,也知道世間所有的一切都是因緣和合的假象
所以有好一段時間,我都會努力克制自己想去追逐的慾望、想擺脫掉對他們的執著
但似乎一點成效都沒有,因為只要過了一段時間,我就會像鴉片上癮者般,非常想聽hyde的聲音、L’Arc的音樂,也會好想看他們的演唱會,所以我的L’Arc戒斷歷程就像這樣不斷的往復著
這過程就像在《停止減肥,我自由了》這本書中的這麼一句話
「我們是如此執著地想擺脫掉自己的執著,又如此執著地想壓抑自己的痛苦」
結果,讓我陷入困頓的不是我對L’Arc的執著,而是我想要擺脫對L’Arc的執著的執著
後來我想通了,既然一切都是因緣的聚合,那麼我又何必執著於L’Arc,又何必執著於擺脫L’Arc?反正只要等到時間過去,因緣離散後,一且也都將不復存在了吧。
所以能見到他們是有緣,要是見不到也罷
因為,這就是我們之間的距離,我們之間的緣分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