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by阿部秀雄
當父母想要向孩子傳達「我希望你這麼做」的想法時,如果單用語言完全無法說動孩子,此時,可以輕輕牽起孩子的手,把「我們這樣做吧」「停止吧」的想法用雙手接觸傳達出去。通常這樣的作法,用在平常老是說不聽的孩子身上,都能有立即的回饋。
只不過,這個做法並不是每次都行得通。有時,孩子也會試圖甩掉爸媽的手,以表現出「不要」來衝撞父母。另外,也會有直接向父母回話的孩子。這些行為與其說是,真心覺得討厭,倒不如當作只是向大人撒嬌、發脾氣的行為而已。
比方說,當我們與小孩一起走在車流量大的馬路上,小孩突然想甩掉原本牽著的手時,我們為了不讓孩子甩掉手,只要邊說「好,我知道你想要自己一個人走」表示同理,再繼續緊握孩子的手就好。這麼一來,我們就能做到超越語言的,與孩子以彼此的身體進行的對話(溝通)。
孩子「我想要自己一個人走。」
父母「我了解,你想要一個人走喔。」
孩子「放手,請放手。」
父母「你想要我放手,我知道。但是,很危險,我會緊緊握住你的手的。」
孩子「不要啦!不要!」
父母「我知道,我知道。」
就像這樣,父母邊用身體接納孩子想要主張「不要」的心情,邊以身體表達要孩子接受「我知道,但我們這樣做」的想法。
結果,孩子會因為體驗到自己的心情被接納的滿足感而滿意,同時,也轉換心情為願意聽從父母所說的話。
這是一種公平的取捨(give and take)。自己主張「不要」的心情被接納這件事是一種受到疼愛的感受,孩子感到非常開心。他們「不要」的心情並沒有被大人直接對號入座,而遭到怒罵「我說的你聽不懂嗎」、或是被大人哀求「不要做這麼討人厭的事」、甚至被大人試圖用說理來說服。
即使是較大的孩子,只要用心採用符合年齡的對待,我所建議的這個做法,應該都很能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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