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谷原誠
ISBN:9789866151712
出版社:智富
出版日期:103/11/4

企劃案該選用哪一個?該換哪個工作?

複雜的工作真不想做,先放到一邊好了…

如果決定是錯的怎麼辦?

王牌律師告訴你!

律師觀點分析決斷技巧。

你的選擇從此不再後悔!

 

19年律師經驗,近3萬人諮詢,旗下20名律師團隊事務所

TBS、朝日電視台節目專業法律顧問

要不要離職轉換跑道?這個企劃案能不能讓公司帶來效益?每天不管生活和工作都要做許多決定,但我們時常質疑自己的判斷是不是對的,擔心決定後會後悔….

本書以律師的觀點教您如何判斷,讓您的決定永遠是最好的!

 【內容簡介】

運用律師法庭經驗,預想最壞情況,就能讓你勇敢下決定!

①預想最糟糕的情況(想得愈具體愈好,連細節都要)。

②思考演變到最壞局面時的應對方法。

③有了解決的方案後,抱著最壞的打算下決定。

 

 

 

人生的重大抉擇你會怎麼決定?

案例①

  • 30歲考3次醫學院都落榜,父母希望我找穩定工作,女友看不到未來想分手。我該繼續考嗎?

律師神回:展現強烈的決心說服眾人。不論結果如何,責任都由自己承擔。

 

案例②

●三位來面試的人,條件都差不多。但擔心錄取不適合的人,會造成公司損失。我該怎麼辦?

律師神回:我不會錄用任何一個人。我只會錄用「想和他一起打拼」的對象,沒找到,就不會錄用。

 

案例③

●先生罹患胃癌,我該向先生隱瞞病情,還是坦誠相告?

律師神回:先確認先生的價值觀,把通知決定權交給醫生。

 

在法庭擁有豐富經驗的王牌大律師獨家分析決定的利弊,讓每次選擇,都是最好的決定!

 【目錄】

前言
第1章 為什麼現在必須下決定?
Introduction
為什麼我們非做決定不可?
人生是抉擇的累積/何謂「正確的決定」?/「決定」是通往成功的捷徑/撼動歷史的決定/判斷魄力的缺乏/時代的趨勢
決定的時機
拖延症候群/最好的決定就是在此時此刻/拖延的風險/年齡不是決定的阻礙

第2章  為什麼無法下定決心?
沒有自信,無法做決定
優柔寡斷都是資訊氾濫造成?/充滿自信做決定/想哭的時候,笑一笑/勝利手勢引導我走向成功

害怕失敗,不敢做決定
你是不是「學習無助感」的一分子?/大象不逃走/
永不放棄的老鼠/累積小小的成功經驗/模擬成功體驗

做決定,不需要百分百把握
做決定的迷失/滿足「目前現有」/
阿甘的行事原則/相信自己,勇往直前

第3章  為什麼會做出錯誤的決定?
1    埋沒成本的陷阱
「捨不得」讓人無法下不定決心/戀愛的埋沒成本/
走出埋沒成本的迷思/松下幸之助的判斷

2    只相信自己的陷阱
被自己的先入為主的觀念所束縛/如何戰勝「只相信自己的陷阱」?/置身事外

3    稀有價值的陷阱
愈難入手的東西愈想要/沒有這樣東西,人生會因此改變嗎?/檢討替代方案
4    人云亦云的陷阱
自信心不足容易讓決定搖擺不定/使命宣言
5    禮尚往來的陷阱
隱藏在人情背後的意義/快速擺脫「禮尚往來」的緊箍咒
6    一致性的陷阱
表明立場,就無法更改?/你可以改變立場
7    框架的陷阱
別被框架的障眼法欺騙/從另一個角度看框架
8    誘導詢問的陷阱(強迫二選一的陷阱)
危險的誘導詢問/不動產業者的誘導詢問/掉入誘導詢問陷阱的原因/
「第三種方案」/把問題一分為二

第4章  如何做出正確的決定?
律師如何做決定?
律師的壓力/①發現問題/②提出假說/③收集證據/④將假說和證據進行符合邏輯的整合性驗證/⑤直覺/保持眼觀八方的原則/預想配套方案

臥薪嘗膽大作戰
選擇當下和未來的差異?/模擬成功的畫面,擊退誘惑/努力不忘初衷

不被誘惑所迷惑的「奧德賽作戰」
如何抗拒誘惑/借助他人的力量,貫徹自己的意志

戰勝自己「封殺藉口大作戰」
不要幫自己找藉口/坐而言不如起而行

「篩選大作戰」三階段
選擇太多反而無法選擇/減少選擇

如何用直覺做判斷
你是用右腦還是左腦做決定?/迷惘的時候靠直覺決定/
直覺的正確性/棋藝的直覺/直覺的注意事項

第5章  面對影響人生的重大決定

重大決定前的準備工作
事前釐清/做好最壞打算的三步驟

辭掉工作?還是第四度挑戰醫學院的考試?
把過去的三年當作「埋沒成本」/降低女友對未來的不安/展現強烈的決心

應該選擇哪一位求職者?
要理性的決定

一個是花心的前男友,另一個是沒有經濟能力的現任男友。我該選誰?
選項並非只有兩個/決定,就不要反悔

我該隱瞞病情,還是坦誠相告?
把決定權交給醫生/你做的決定,對誰有利?/確認先生的價值觀
/避免最壞局面的後續追蹤

「優缺點分析」輔助你做決定
M先生的大煩惱/利用「優缺點分析表」決定/優缺點分析表的起源和優點/○×如何抵銷/使用優缺點分析表的注意事項

第6章  勇敢決定,不後悔
為什麼做決定會後悔?
如何看待決定的結果/你做錯決定了嗎?/一旦做決定,就會對缺點耿耿於懷/知足常樂/做完決定,謹記「不聞不問」的原則/謀事在人,成事在天

為自己的決定負責
你的現在,是過去決定的結果/自己決定,自己承擔/支持自己的決定/活在過去的小狐狸,活在未來的小白熊/從相反的角度看事情

 【作者簡介】

谷原 誠
「未來總合法律事務所」代表合夥人律師
1968年出生於日本愛知縣。明治大學法律系畢業。
讀者約有2萬人的電子報「律師谷原誠的【仕事的流儀(工作的作風)】」持續發行中。facebook專頁「顧問律師SOS」的粉絲已超過2萬5千人(兩者數都是2013年4月的數據)。參加「報道Station」等多數電視節目擔任特別來賓。
著作包括《律師的邏輯會話術》(Asa出版)、《如願改變人生的51個問題》(角川書店)、《被同業律師稱讚「為什麼你的工作能力這麼強」,實踐的5大工作術》(中經出版)等。

 【內容試閱】

如何做出正確的決定?

 

律師如何做決定?

     律師的壓力

目前為止,我們已經就導致判斷錯誤的主要因素、無法下定決心具備哪些特徵,逐一探討。接下來,從本章開始,要進入介紹判斷時需要的具體技巧。

我本人還蠻常被問到這個問題。

「律師平常都怎麼下決定的?」

畢竟律師的工作內容,必須見證有些人一輩子不見得遇得到的重大事件,還得扮演催化劑的角色,促成委託人(客戶)做決定,更重要的是,律師身為委託人的訴訟 代理人,等於背負著委託人的人生。因為委託人,可能因為自己下的判斷而出現重大轉變,所以下決定時所承受的心理負擔,其沉重的程度非同小可。

 

話說回來,律師在下判斷前,會歷經哪些過程?

雖然「以結論的理想程度為最大考量」是下決定時的最高指導原則,不過,整個判斷的流程在律師的工作,已經在某種程度上系統化。

詳細的流程如下。

①發現問題

②特定出假說

③收集證據

④將假說和證據進行符合邏輯的整合性驗證

⑤直覺

 

接著依照順序,詳細說明這五項流程的內容。

發現問題

第一步的作業,律師要找出案件的問題及爭議點。

 

假設有間公司的社長登門請我接受他的委任。他遇到的問題是,已經離職的員工,要求他支付積欠的加班費。

離職員工主張他有加班,公司就應該支付加班費,公司卻主張「沒有硬性規定他要加班。」「業務員的工作屬責任制,以結果斷定一切。拿不出結果,應該無償加班,做出成績。」

我發現兩個有爭議的問題。

 

‧對方是否在正常工作時間外的時間工作?

‧如果有,是基於公司的強制規定,還是個人自發性加班?

 

公司主張的「自己應該無償加班。」在法律不受承認,所以根本不必考慮。我會向公司說明「在法律,即使表現不佳的員工,在公司的要求下,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,公司必須支付加班費」,讓公司接受。

 

提出假說

第二項流程是「特定出假說」,就是設計一套"讓客戶勝訴的說詞"。

這個案件,可以成立的假說有好幾種。包括「本公司全面禁止加班,所以不必支付加班費。全體員工都準時結束工作。下班後是員工的自由時間,完全不受公司強制 規定」,或者是「本公司對每個月的加班時數有一定的規定(加班時數上限),加班費完全依照規定已全數支付。所以並無加班超過時數上限之情事。」

這個階段,特定出愈多的假說很重要。

收集證據

特定出假說,接著要收集與假說相關的證據。

就這個例子而言,相關證據包括徵才要項、勞動通知條件書、契約書、就業規則、薪資、出勤卡、業務日報表等。

這階段收集證據不能僅限有利的證據,連不利的證據全要收集。

將假說和證據進行符合邏輯的整合性驗證

驗證第②步特定的假說和第③步收集的證據,在邏輯是否有矛盾的地方。驗證完畢,排除邏輯沒有整合性的假說。

舉例來說,一開始已經設了「本公司全面禁止加班,所以不必支付加班費。全體員工都準時結束工作。下班後是員工的自由時間,完全不受公司強制規定」的假說,但一看證據「薪資明細」就會露出馬腳,出現「加班費」的項目。

支付給員工的金額,出現加班費的名目是事實,等於和「完全不必支付加班費」的假說自相矛盾,只能排除。

要注意,證據的可信度並不是完全沒問題,還是有無法採納的證據。

可信度有問題的證據,會證實和實情有出入的證據。這時,除了假說,證據也必須排出。假說和證據出現矛盾,如果輕易排除,就可能連有力的假說也排除。和可信度高的證據產生矛盾的假說必須排除,證據的可信度如果不高,在排除假說前,必須先檢討這項證據的可信度。

 

直覺    

仔細過濾後,最後剩下兩個符合證據的假說,我會依照直覺判斷哪一個正確。

有些人會很訝異「什麼!?之前的程序都強調要符合邏輯,結果最後居然要直覺定案?」

透過人生的各種歷練,直覺的靈敏度不斷進步。有關直覺,我在後面還會詳細說明,不過我想先提的是,每個人在下決定的時候,都很仰賴直覺的力量。

「直覺」絕對不是毫無根據的胡亂瞎猜。是透過我們日積月累的豐富經驗與知識,引導至自認為正確結論的能力。所以,經過一定社會歷練,我想「直覺」就會在工作上派上用場。

 

身為一個律師,在執筆本書時,已經累積了十九年的經驗,多虧這些經驗,我才有辦法憑著直覺,做出「沒錯的結論」、「可以打贏這場官司的結論」。總而言之,直覺等於是決定最後關頭的利器。

 

保持眼觀八方的原則

在律師工作的過程,決定案件的處理方針和下判斷前,都會思考一個問題。「這件事情在關係者面前呈現何種樣貌?」「現在要下的決定對它們會有什麼影響?」

這是必須用「眼觀八方」的習慣。

以剛才提過的已離職員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為例。

我的委託人是公司,所以當然要以公司的情況和利益為優先考量。就算不必刻意提醒自己,我還是會秉持這個原則做事。

還要注意到公司以外的各種面向。

 

只從公司的角度看事情,難保不會出差錯。

譬方說,那位已離職員工,說不定握有公司不知情的有力證據,能讓公司在這場官司輸得一敗塗地。正如有句諺語「窮鼠囓貓。」,如果這位離職員工被逼急,他可能會無所不用其極,例如,找工會以團體的名義發聲、散發黑函、上訴到最高法院等。公司會因而付出龐大的費用和勞力。

有鑑於此,律師除了替公司著想,必須揣摩離職員工的感受,想想對方可能握有什麼樣的證據、對公司抱持著何種感受等。

這時,如果有辦法掌握這位離職員工的家庭背景(已婚未婚、是否獨居)或經濟狀況,要把這些納入考量。

如果對方的經濟狀況不佳,養家餬口的負擔很重,基本上不會花費大量的金錢和時間長期抗戰。

想到對方聘請了律師,必須思考對方的律師會從哪個方向出招。雙方一旦對簿公堂,必須接受法院的審判,當然有必要以法官的立場為出發點,重新思考「聽了雙方的說詞,法官會如何裁決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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