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本書的序,照理說應該要告訴讀者,這本書是寫給什麼人看的,這些人又為什麼應該讀這本書。

但是,關於這兩點,我的看法或許並不公允,畢竟,在我看來,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關於飲食的迷思,因此每個人都應該讀讀這本書。

只要你有吃飯,只要你想知道自己為什麼吃個不停,只要你會利用自己最想要擺脫的東西(例如各種癮頭、身心的不適、認為自己受到侷限卻從未加以質疑)來得到更多你真正想要的東西(例如祥和與寧靜、日常生活中的神聖感、對自己的身心靈感到自在),你就該讀讀這本書。

還有,如果你曾經對生命的意義感到好奇,如果你曾經質疑或感覺自己被上帝給遺棄了,你也該讀讀這本書。

我這麼說,豈不是把所有生物都涵蓋進去了?

或許吧,但,就像我剛才所說的,關於這件事,我的看法人與食物之間的關係的力量,你你是法忍受的此必須掠奪更多東西,你畢竟不夠客觀,況且,我的人生到目前為止,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都在見證並驚嘆於下面這件事:人與食物的關係,原來具有如此深遠的影響力和意義。

至於如何透過飲食,讓自己從痛苦中解脫,破解減肥的迷思,並見證到那光輝燦爛的存在,也就是許多人口中所謂的上帝,關於這些,我把我知道的幾乎都寫在這本書裡頭了。

潔寧.羅絲

關於我自己。

我第一次帶領飲食強迫症團體,是在一九七八年記得,頭一回跟團體成員碰面時,我的體重不但超標二十三公斤,頭上還頂著一堆髮捲(因為我的美髮師朋友誤會了我想要燙捲髮的意思)。

在這之前幾個月,我曾經在短短兩個月內胖了三十六公斤,讓我難過得差點想要自殺。但,幾個小時後,我做了一個極端的決定:我不要再節食了,從今以後,我的身體想吃什麼我就吃什麼。

自青春期以來,我不斷地增肥又減肥,多年下來,體重的增減變化,前前後後加起來大概接近五百公斤。我曾經濫用安非他命四年,濫用瀉藥兩年。

我斷斷續續地嘔吐、斷食,嘔吐、斷食,也嘗遍了各種減肥飲食法,例如只吃葡萄或堅果,一天只吃一杯巧克力聖代,還有阿金氏減肥法(Atkins diet)、史帝爾曼減肥法(Stillman diet)以及慧儷輕體減肥法(Weight Watchers)等等。我曾經罹患厭食症(有將近兩年的時間,體重只有區區三十六公斤),也曾經體重過重,但又以後者居多。

我的衣櫥裡,堆滿了八種不同尺寸的褲子、洋裝與上衣。在自我厭惡與羞愧感的鞭笞下,我不斷在兩種極端之間擺盪:一下子想毀掉自己,一下子又想改造自己,發誓要在三十天內減掉十五公斤。

終於,我下定決心,從此以後我只吃我身體想吃的東西。

幾個月後,當我初次帶領飲食強迫症團體時,我的體重不但減輕了幾公斤,也慢慢領悟到,我跟食物之間的關係,其實影響了生活中的每個層面(對一個深信自己必須活在節食的煉獄中,直到嚥下最後一口氣為止的人而言,這可說是一大成就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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